2012年2月1日星期三

游击队 vs. 军团作战

游击队 vs. 军团作战:

by Fenng@dbanotes.net

在过去一段时间发现,一些大的互联网公司,比如 Amazon、Google、Facebook、Tencent,已经非常倾向于「游击队」作战模式,也即启用技术小团队,快速灵活、便于沟通;而不是动辄几百上千人攻关大项目,我知道淘宝以前有「上万人天」的大项目。



比如,亚马逊 CTO Werner Vogels接受访谈时透露:「亚马逊就建立了很多的技术小团队,每个团队基本上都是 8-10 个人,这种团队的灵活性体现在,当有了新的想法马上就能够行动起来,而且沟通简单,不需要开很多会议才能把事情说清楚」,「」这些技术小团队围绕的是亚马逊提供的各种服务,比如购物、推荐系统、甚至评论服务。」



而 Facebook ,公司已经形成了「特别认可小团队」的文化,「It's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at, at Facebook, we believe in particularly small teams」(refer), 绝大多数项目最多六七个人。



至于 Google,施密特曾有一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「我们的成功产品都是由反应快的小团队开发的」,即使 Google+ 这样毕其功于一役的项目动用了超过 500 人,但「Circles 的设计是由一个人主导的。团队约为5-10人,他们在通用平台上做彼此的工作」



至于腾讯,从对张小龙的采访可知一斑。甚至去年的明星产品微信,团队也并不大,「微信第一批成员不到十人」(refer)。



我不厌其烦的举众多例子,是无意陷入到争论中(至于软件行业的朋友,就更没必要来抬杠了)。这些信息或许给我们一个启示: 游击队模式或许是个好方法。毕竟,军团作战,我是说几十乃至数百上千人的协同开发,实际上给协调和沟通带来了相当大的挑战,与其投入昂贵的管理成本,不如反其道行之,让这些问题不存在。



从我过去一年中的实践来看,收效不错。作为一个管理者,应该尽量克制投入军团作战的野心,尽管「小即美」的道理浅显易懂,但跳出思维定势似乎不那么容易。对于创业团队,人手本来就少,更是应该将单个开发小组尽可能的缩小,两三个人一个小组,效率应该会非常好,而且,创业团队几乎不存在「基础设施集中与否」的问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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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4 的效果

别人是事半功倍
自己是事倍功半
别人做1 能达到 2的效果。
我做到4 才能出来2的结果。

唯有你别人付出4倍才能打个平手。除非你也是那种事半功倍的人。


到了36 才明白这么简单道理。你只要努力到别人4倍就可以搞定一切。这个是简单办法。